村四老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村四老人员是我们的宝贵财富,是维护村社会政治稳定、教育村青年、促进村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为切实加强村四老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对村四老人员的管理,鼓励四老人员在村各项工作中积极发挥余热,促进伊拉湖镇村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条坚持绩效考核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坚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宜于操作的原则;坚持讲究方式方法,注意保护村四老人员的积极性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对象
第三条村的所有四老人员。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四条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和履行职责情况。
第一类长期有病、卧病在床、行动不便、医院证明身体状况差,不便发挥作用的四老人员。考核标准为:①能够自觉遵守各项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