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党校2018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根据县委关于绩效工资考核的有关要求,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对2018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制订如下:
一、考核分配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
(二)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
(三)个人、科室自评和单位组织相结合;
(四)根据岗位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二、涉及人员范围
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正式在职在岗并在年终考核等次称职以上的工作人员。
三、组织领导成员
设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副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主任科员
成员:办公室主任
教研室主任
主管会计
四、考核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