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奖励性绩效工资
考核分配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落实绩效工资分配政策,本着客观、公正、可操作和奖惩结合的原则,建立较为科学规范分配机制,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倾斜业务骨干的原则,调动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群众提供满意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
二、实施原则:
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国家政策和医院发展实际而不断完善、修订和补充。
1、实行院科两级管理。科室是实施本办法的主体,本办法中涉及责权利及相关业务方面具体事宜由医院和科室共同研究确定。
2、坚持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向临床一线和高效益、高技术、高风险的科室倾斜,重技术、重实绩、重责任、重贡献,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
3、医院财务科负责院科两级经济核算管理工作,所需数据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科室在规定时间准确提供。
4、实行院科两级考核。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