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先锋作用,勇于担当作为”专题发言稿:敢于担当是对的考量
以来,就发扬担当精神作出了一系列论述、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多次强调“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把敢于担当作为“好干部”与“四铁干部”的重要标准,要求广大干部“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之所以反复强调要敢于担当、勇于攻坚,是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以及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提出来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深刻体现矢志不渝的民族担当、无私奉献的为民担当、坚定不移的改革担当和恪尽职守的职责担当。
面对当前干部队伍中存在种种复杂情况,一针见血地指出了“为官不为”三种情况:一是能力不足而“不能为”,二是动力不足而“不想为”,三是担当不足而“不敢为”。这些问题在一些身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其表现形式复杂多样。
表现之一:在思想上存在着少干事就少出事、越多干事就越容易被问责的思想顾虑。现在一部分干部存在着“精致的利己主义”思想,一事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