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饮食卫生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辽宁省实施《食品卫生法》办法,(...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防止食物中毒和传染疾病的发生,(...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责任到人,(...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主动整改,(...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副食品加工要做到一摘、二洗、三切、四烧制。
4.待出售的主、副食品要有防尘、防蝇设施。
5.公用餐具和用具做到每餐必消毒,(...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出售食品必须用售货工具。
6.对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须清洗干净、保持干燥,(...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摆放整齐,(...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保持用具整洁、干净,做到清洁卫生、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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