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单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清单及注意事项
1、营业单位负责人签署的《营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营业单位加盖公章);
2、营业单位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营业单位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营业单位办理变更登记必须报经批准的,(...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提交变更后地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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