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和完善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和为指导,坚持用统领目标考核工作,坚持政治建警、依法从严治警方针,建立完善对单位和民警的绩效考核机制,调动与激发单位及民警的工作积极性,扎实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开展,提升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目标量化考核领导小组。局、局长任组长,政委任副组长,局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评办),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为工作人员,负责考评办的日常工作。第一季度考核由副局长带队,第二季度考核由副局长带队,第三季度考核由副局长带队,第四季度考核由副局长带队。
派出所考核小组:负责全局所有派出所的目标量化考核工作。治安大队副大队长任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