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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招商优惠政策

马鞍山招商优惠政策

时间:2008-3-30 14:23:0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条为促进和吸引外来投资,做好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境外和市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我市投资兴办的企业(以下称外来企业);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除外。第三条各有关单位应切实履行职责,简明手续,严格按照市人民的规定,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第四条凡国家、省规定外来投资和外来企业的各项优惠规定,及有关部门应及时足额兑现。第五条外来企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险基金。第六条对外来企业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以法律、法规、及其计划、财政主第七条管部门和省人民的规定为依据。第八条对外来企业按以下规定实行奖励:(一)产业结构调整奖。外来投资符合国家和省、市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的,按以下计奖:1.投资合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包括本数,以下条款同),不足2000万元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2.投资合人民币2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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