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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南海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时间:2008-3-30 14:23:0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税收优惠政策因本市属公布的沿海经济开放区范围,凡在本市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其所得税的缴纳,依国家规定实行两条基本政策:一般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直接在市内投资举办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型项目,或外商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回收投资时间长的生产性项目,或能源、交通、港口建设项目,其企业所得税报经国家税务局批准后,减按15%税率征收。在本市内设立的投资企业,税收还可享受以下优惠:(一)外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两免三减”)。 2.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由企业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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