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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招商引资若干优惠政策

区招商引资若干优惠政策

时间:2007-2-6 8:21:1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了鼓励和支持外商来鹿城投资落户,积极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促进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措施。一、对规模型、科技型的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土地优惠政策。1.凡世界500强企业到我区投资或与我区民营企业成功进行合资合作,投资强度达到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要求的,确保其生产用地需要,土地价格按政发(2004)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5%;世界相关制造业龙头企业到我区投资或与我区民营企业成功进行合资合作,投资强度达到浙江省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要求的,优先安排生产用地,土地价格按政发(2004)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5%。2.产品列入2001年发行的《中国高新技术目录》的外商投资企业,且投资强度每亩为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用地可享受地价10%优惠。3.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投资强度每亩为260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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