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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

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考核奖励办法

时间:2008-8-29 9:32:3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效益,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县委、县人民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一、奖励范围、标准、及申报条件(一)凡投资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投资总额3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2万元;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以上,一次性奖励3万元。(二)凡投资工业企业(含兴办种、养原材料基地),投资总额1000万元—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一次性奖励2万元;3001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一次性奖励3万元;5001万元—1亿元,一次性奖励4万元;1亿元以上(不含1亿元),一次性奖励5万元。(三)投资磷化工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和钒产品精深加工项目,计奖基数为5000万元,项目投资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按第一条第二款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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