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其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的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意识,规范从政行为,牢牢筑就管好身边人的防线,树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下列四种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
(一)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该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
(二)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机关、人民团体、依法授权行使行力的事业单位工作或者担任国有企业员,存在经商办企业行为的。
(三)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存在委托他人代持或者隐名投资等形式规避整治经商办企业的。
(四)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的。
本方案是指全区各级()管理的乡科级(含非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