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铁岭县委、专项整治方案》精神,按照县委、县纪委总体部署及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具体工作方案:
一、工作对象和内容
专项治理的工作对象:县委管理的乡科级(含非领导职务),各部门负责人。
专项治理的工作内容:一是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二是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三是间利用职权互相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二、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下列五种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