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保定市(通知)
保团字[2015]22号
━━━━━━━━━━━━━━━━━━━━━━━━━
关于做好2015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
通知
各团县(市、区)委、开发区团委、市直属团委、驻保高校团委:
根据团、团有关文件精神和团市委的工作安排,(...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工作是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是一项重要的组织制度。全市各级团组织几年来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使全市团费收缴工作顺利完成。2015年度各单位团费收缴工作仍按去年规定执行,(...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确保上缴任务的完成。各单位于2016年1月20日前将团费上交到团市委组织部。对于延时缴纳的单位,(...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或电告主管(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