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档案立卷归档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档案局,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15年度档案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各类档案及时、完整、准确归档,请各县区档案局,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根据《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的要求做好档案立卷归档工作,同时注意以下事项:
1、立卷归档范围
1、凡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各县区档案局,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在本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图像、声像、实物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应立卷归档。
2、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具体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执行。
3、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文件与相应的电子文档,尤其是反应各个单位、部门重大活动的各类电子公文,应与纸质文件材料同时归档。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