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县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自查报告
市人民教育督导办公室:
根据《市人民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的通知》(成教督办函〔2016〕12号)精神,县人民教育督导办公室于近期开展了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此次专项督导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6年6月,县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教育科、人事科、督导室、监察室等科室负责为成员的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小组;各中小学也成立了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小组,确保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工作领导到位、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二、加强学习教育
2016年7月上旬,各中小学召开全体教师会,认真组织学习了《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