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地学区中心校
一、指导思想
以《赤峰市松山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为依据,以促进学校发展为指导,激励各校班子成员爱岗敬业,主动作为,有效推动学校工作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二、奖励原则
1、坚持“激励先进,注重实绩”的原则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3、坚持“优劳优酬、鞭策落后”的原则三、考核对象及分配办法
1、中心校只对各校校长、主任进行考核
2、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考核发放,此方案适用于本学年
四、绩效工资考核项目
(1)学校责任目标管理工作考核;(80分)(2)民主测评及班子评议;(20分)(3)加分因素五、考核办法
1、学校责任目标管理工作由中心校工作人员依据责任目标管理工作考核细则,不定期对各校落实所分管的各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