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子女及其身边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维护机关形象,(...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根据《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纪委四次全体会议的要求,(...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制定本规定:
一、不准为配偶、子女及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二、不准在其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担任或兼任职务。
三、及其配偶、子女、亲属不准在其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