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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人员考核办法

聘用人员考核办法

时间:2014-1-3 17:21:5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提高聘用人员工作积极性,激励聘用人员更好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本院将对聘用人员实行每月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考核的结果确定评定的等次并享受相应地绩效工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现将三种等次的具体标准公布如下:一、在全面完成应承担的学习、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评定为优秀等次:1、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或获得其他荣誉的;2、本人因工作或其他原因表现突出,受到通报表扬的;3、在处置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4、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集体活动,并表现突出的;5、创新工作方法,受到有关部门或有关领导肯定的。二、有下列情形的可以评定为合格等次:1、思想品行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工作作风良好,服从组织安排,能与同事团结协作,遵守工作纪律,责任心强;2、能够按照院里的要求完成学习、工作任务,并按要求完成院里组织的集体活动;3、按时、按量完成应承担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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