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批局干部关于从轻减轻和从重加重的不同要求,更好发挥纪律的震慑作用研讨发言提纲
按照会议安排,会前,我深入学习了《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新修订条款以及第一编总则部分,特别是第一章至第五章的内容。关于从轻减轻和从重加重不同要求的基础上,我们不仅要在理论上加以理解,更需在实践中精准把握,以更好地发挥纪律的震慑作用,促进干部队伍的清正廉洁,为构建高效、透明的行批环境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
一、深入解读《条例》精神,明辨从轻减轻与从重加重的界限
《条例》作为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从轻减轻与从重加重的不同要求,体现了纪律处分的灵活性与原则性相统一。从轻减轻处分,旨在鼓励主动交代问题、积极改正错误的行为,体现的是治病救人的方针;而从重加重处分,则是对那些顶风违纪、情节恶劣、影响极坏的行为,表明了对违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理解这一区别,要求我们准确把握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及认错悔过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