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轻减轻和从重加重的不同要求,更好发挥纪律的震慑作用研讨交流发言
按照本次会议的安排部署,我深入研习了《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修订条款及第一编总则部分,特别是第一章至第五章内容。下面,我将结合如何认识《条例》关于从轻减轻和从重加重的不同要求,更好发挥纪律的震慑作用这一主题,分享我的一些体会。
一、《条例》中的从轻与减轻:精准把握,合理适用
《条例》中关于从轻和减轻处分的规定,体现了我们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从轻处分,是在法定处分幅度内选择较轻的处分;而减轻处分则是在法定处分幅度之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这两者的区别在于是否突破了原有的处分幅度。
在实践中把握从轻和减轻,需要综合考虑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以及违纪者的态度、表现等因素。对于那些虽有违纪行为,但能够主动交代问题、积极配合调查的,我们可以考虑从轻或减轻处分,以体现宽严相济的原则。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