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以来历次全体会议和纪委历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山东省国资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鲁国资党〔2015〕3号)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总体要求
以来,从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系列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全体会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纪委三次全体会议要求,各级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承担监督责任。集团公司和纪委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准确把握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基本内涵和具体要求,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