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发〔20〕10号
县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各街道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
现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县委
20年8月26日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依据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驻发〔20〕1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一)认识重要意义。全体会议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设作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