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待原则
1、统筹管理原则。原则上在机关内部接待场所接待,严格按派出单位发出公函确定的事项,协助安排相关接待工作,并由局办公室具体落实。
2、事前审批原则。收到来宾单位公函安排接待,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前按程序报批,没有公函及未经批准的接待费用不得报销。
3、勤俭节约原则。公务接待要做到热情周到、简化礼仪、务实节俭,严格接待标准,杜绝奢侈浪费。
4、接待清单原则。接待清单要如实反映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二、接待标准
1、住宿标准。接待对象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自行缴纳住宿费,本单位可协调安排,并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接待干部安排普通套间,厅级及处级干部安排单间或标准间,其余来宾安排普通标准间,不得超标准安排住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住宿费由来宾自理。
2、工作餐标准。在县城的,就餐地点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