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本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食品进货台账。进货台账应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进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
第三条
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四条
在购进食品时向供货方索取票证,(...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对索取的票证分类建档,(...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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