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的有关规定
根据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的规定:“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以短期业务学习为主,(...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最低学分为25学分”等有关精神,(...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制定出下述在职医务人员继续教育的规章制度。
一、继续教育的考核办法
1、在职人员每年参加经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最低学分为25分。①参加院级学术讲座,(...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学分由中华医学会学术会务部发的学分证为依据;③市级三、二、一等科技成果奖的主持者分别记学分3分、6分、9分,(...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二等奖15分;第2—7名完成人,(...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省级杂志临床交流(1500字以上)5学分,(...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