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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的有关规定

在职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的有关规定

时间:2014-4-21 11:14:2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在职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的规定:“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以短期业务学习为主,形式包括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专题学习班等;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最低学分为25学分”等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出下述在职医务人员继续教育的规章制度。一、继续教育的考核办法1、在职人员每年参加经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最低学分为25分。①参加院级学术讲座,每参加一次计1分;②外出参加学术会议或专题学习班,学分由中华医学会学术会务部发的学分证为依据;③市级三、二、一等科技成果奖的主持者分别记学分3分、6分、9分,省级医学科技进步三等奖10分,二等奖15分;第2—7名完成人,按主持减1分计算(最低计1分);④发表学术论文,省级杂志临床交流(1500字以上)5学分,临床论著(2500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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