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调解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切实增强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为主线,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开展法律服务、司法助理员岗位练兵为重点,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调解员队伍素质,规范调解工作程序,使广大人民调解员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常用法规解答、调处一般民间纠纷,近而提高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能力,提高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发展。
二、培训对象
全县乡镇、村两级人民调解主任、专兼职调解员。
三、培训内容
1、民间纠纷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