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
【颁布日期】19981218
【实施日期】19981218
【章名】全文
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行为,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
,根据《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以下简称人民警察)着装,是指按
规定穿着公安机关统一的制式服装。
第三条在编在职属于着装范围的人民警察,在工作、执勤时必须着
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一)执行侦查、警卫任务不宜着装的;
(二)从事秘密工作的;
(三)身躯有明显伤残不必要着装的;
【颁布单位】
【颁布日期】19981218
【实施日期】19981218
【章名】全文
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行为,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
,根据《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以下简称人民警察)着装,是指按
规定穿着公安机关统一的制式服装。
第三条在编在职属于着装范围的人民警察,在工作、执勤时必须着
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一)执行侦查、警卫任务不宜着装的;
(二)从事秘密工作的;
(三)身躯有明显伤残不必要着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