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管理制度
一、办公及公共照明
1、各办公及公共场合应使用高效照明新产品,(...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并应严格限制照明功率。
2、办公场所应充分利用自然光,(...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做到人走灯灭,(...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应安装技术较为熟的声控、光控、感应等自控装置照明新产品。
4、办公区及区域内路灯应有专人管理每晚定时开关。
二、地表生产车间照明
1、生产区域内应有充足可靠的照明设施,(...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不应与动力线路共用。
2、生产中移动式照明电压不应大于36伏。
3、配电室及各控制室照明必须保证100%完好,(...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并应保证其完好率。
三、井下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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