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06年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及奖惩细则
为了进一步落实招商引资任务的落实,严格兑现奖惩,确保招商引资取得实效,特制定县2006年招商引资目标考核及奖惩细则。
一、考核组织
由县目标办牵头,组织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招商引资局等部门,负责对招商引资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对引进企业的投资额进行确认。
二、考核对象
下达了目标任务的县级;各乡镇及其主要负责人;县级各部门、重点企业等。
三、考核内容
以引进项目当年固定资产的实际投资额作为唯一考核内容。
四、评分办法
1、以到位资金计分,完成目标任务后基础分为60分。
2、当年考核到位资金在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每增加10,在基础分值上加计0.5分(加分最多多不超过10分)。
3、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不予计分。
五、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