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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部机关职工岗位目标考核奖励办法

统战部机关职工岗位目标考核奖励办法

时间:2007-12-8 9:31:5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统战部机关职工岗位目标考核奖励办法一、考核办法1、成立部机关职工岗位目标考评小组,由分管机关的副部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负责职工年度岗位目标的考核。2、职工岗位目标分按100分设置,由公共目标、学习目标和科室目标三部分组成,其中,公共目标20分,学习目标10分,科室目标70分。3、公共目标和学习目标由办公室负责考核,科室目标在自查的基础上,由职工岗位目标考评小组考核,在征求部分管领导意见后,形成考核结果初步意见,提交部务会审定。4、个人受县级部门表彰的加2分,受县委、表彰的加5分,受到市级部门表彰的加8分,受到市委、及以上表彰的加10分。科室单项工作获得上级表彰的按相应表彰级别给受表彰科室的每个职工加分。科室同一工作多层次获奖,取最高级别的奖励加分,不累计加分,不同工作分别获奖的,累计加分。部机关工作获得上级表彰的按相应表彰级别给部机关每个职工加分。所有表彰必须以证书和文件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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