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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工作专项考核办法

服务工作专项考核办法

时间:2010-2-25 14:04:1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全分行规范化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准确、安全的服务,显著提升客户满意度和社会信誉度,树立银行崭新的市场形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第二条本考核办法依据《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实施细则(试行)》、《中国银行服务工作规则》、《中国银行营业网点规范化服务标准》和《中国银行二线为一线服务标准》制定,实行“统一组织、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奖罚分明”的考核原则。第三条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各支行(营业部)。第二章考核指标与计分方式第四条本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指标由现场考核、、非现场考核二大类11项指标组成。(一)现场考核(70分)。包括服务用语和服务态度、服务仪容仪表、服务效率、服务纪律、服务环境、二线为一线服务、服务推荐标准、社会(客户)综合评价8项指标。(二)非现场考核(30分)。包括组织推动、制度建设、投诉等3项指标。二大类11项指标和计分标准详见《200年服务工作专项考核评分表》(见附件)。第五条本考核办法中二大类的计分方式采取现场考核计分和非现场考核计分相结合。其中现场考核类的具体项目指标,由市分行组织的考评组通过对各行部所辖营业网点明查暗访、实地查看、现场监控录像回放、电话查访等方式所了解和掌握的实际情况进行计分;其中社会(客户)综合评价类指标,由市分行服务办通过现场随机发放客户满意度调查表、其他方式所获得客户对我分行服务工作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计分。非现场考核类的具体项目指标,由市分行组织的考评组通过听取各行部对服务工作,包括二线为一线服务工作情况的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本年度有关服务工作方面的文件、会议记录、原始记载的台帐等方式及结合现场检查落实情况进行计分;投诉指标按园地投诉率、电话投诉率进行计分。第六条市分行检查考评组,每次现场考核和非现场考核结束后将进行综合评议,并将综合评议结果反馈被考核行部。被考核行部对考评组反馈的问题要认真研究与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第三章考评组织与实施第七条本考核工作由市分行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实施,市分行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协调配合,确保服务工作专项考核顺利实施。第八条市分行对各行部服务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专项考核。每季度进行服务工作定期检查考核。同时,围绕我分行各阶段的中心工作,不定期、有针对性开展服务工作专项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以及客户投诉事件处理落实和整改情况一并计入服务工作专项考核最后总得分。第九条对服务工作专项考核排名前三名的行部给予表彰,对考核中弄虚作假的行部,加倍扣分并予以通报批评。第四章附则第十条各行部可结合本行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考评办法,并报市分行备案。第十一条本考核办法由市分行负责解释、修改。第十二条本考核办法自200年1月1日起执行。原市分行相关的服务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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