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便民服务大厅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便民服务大厅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时间:2014-7-6 13:04:2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便民服务大厅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一、考核对象进驻中心各单位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二、考核责任单位各窗口单位的考核工作由中心牵头负责组织实施。三、考核程序(一)自查自评。考核对象对本单位的窗口工作每月进行检查测评,并将自查自评情况于次月初报中心主任。(二)年度集中考核。中心在每年年底前结合公务人员考核活动进行一次年度集中考核。年度集中考核主要以自评、互评为基础,结合平时查访、服务对象评议、监督、投诉反馈情况,对各考核对象进行综合测评。(三)反馈考核结果。年底,中心负责将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得分及考核情况反馈给考核单位,并上报至镇、和窗口单位县级主管单位。四、考核办法(一)随机检查。对各考核对象的日常工作运行情况、投诉举报情况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不定期地查访。(二)服务对象评议。通过征询服务对象意见,设置《服务对象评议表》,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等形式对考核对象进行评议。(三)考核评价。考核实行百分...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