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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直属学校实行竞聘上岗的意见

关于在直属学校实行竞聘上岗的意见

时间:2008-3-20 15:28:3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各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单位):为在学校(含局直属事业单位,下同)的人员管理中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暂行规定》(厦人[2005]143号),现就我局直属学校实行竞聘上岗提出如下意见:一、适用范围及原则(一)学校的行政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原则上要实行竞聘上岗,择优录用。(二)各学校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实行竞聘上岗:1、机构撤并,调整或现有人员超过岗位职数或编制限额的;2、新设岗位或岗位出现空缺的;3、岗位轮换,有必要通过竞争确定有关人选的;4、其他情况需要实行竞聘上岗的。原创:123(三)各学校应不断完善竞聘上岗的机制,逐步扩大竞聘上岗面,并在一定时期内实行所有岗位的竞聘上岗。(四)竞聘上岗应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二、竞聘上岗的程序实施竞聘上岗,一般应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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