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开展作风效能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自查报告
根据县纪委《关于印发年度作风效能建设、经济发展环境、纠风三项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金纪54号)文件精神,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考核评分标准,我局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标准分分,自评得分103分。现报告如下:一、履行职能职责情况(标准分40分,自评得40分)年初制定了工作计划,并结合工作实际,将及市人社局下达我县的人社工作进行分解,并以办文件将任务下达到各乡镇,同时,在局机关内部全面推行工作目标责任制,以目标责任状的形式再将市局下达的年度业务工作和县委、交办的中心工作细化分解至责任股室,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做到责任、任务明确。今年,局成立了督查小组,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工作调度,8位班子成员分别任督查小组组长,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各自联系的乡镇、局有关股室或直属单位开展检查督查,特别是加强对县委、交办工作的检查,对进度不快、办理不力的进行整改和调度,对发现的问题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