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疾控中心2016年干部人事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按照市委、《关于印发两个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6】6号)、《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和学会不规范问题、干部人事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滁组电明字[2016〕39号)等文件的要求,我中心在市卫计委的统一部署下,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格自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中心自2003年成立以来,能够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人事档案和干部日常监督等项管理工作。2013年以来,为更好地适应疾控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把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推到重要岗位,新提拔使用科级干部(含副科)8人。以上所选拔任用干部都具备《条例》规定的条件与资格,没有破格和越级提拔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