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0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市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并要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以《关于印发市20182020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为基础,(...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对象及责任分工
(一)对列入2019年《市人民》(第5号)中应关闭尚未关闭的企业和《关于印发市2019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机械化立窑生产工艺水泥行业的企业为关闭、淘汰类企业。限于2020年9月30日前实施关闭。
责任单位:企业所属镇区负责关闭类企业、经信局负责淘汰类企业。
(二)对列入《关于印发市2020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应整改而未完成整改及列入主城区退出企业名单中无环保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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