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市2020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市2020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时间:2019-8-29 6:45:1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市2020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市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按照市委、确定的2020年年底前所有企业必须实现达标排放、强化污染治理,加大行业管理力度,逐步烟尘粉尘、噪音等各类污染问题,并要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努力使城市环境有一个大的转变的目标,以《关于印发市20182020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为基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整治对象及责任分工(一)对列入2019年《市人民》(第5号)中应关闭尚未关闭的企业和《关于印发市2019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机械化立窑生产工艺水泥行业的企业为关闭、淘汰类企业。限于2020年9月30日前实施关闭。责任单位:企业所属镇区负责关闭类企业、经信局负责淘汰类企业。(二)对列入《关于印发市2020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应整改而未完成整改及列入主城区退出企业名单中无环保审批手续的企业为整改类企业,限于2020...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