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集中供热计量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有关部门,(...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涉及县城千家万户,(...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为集中供热打下坚实基础,(...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特制定此规定:
一、适用范围
县城行政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既有民用建筑。
二、实施步骤
(一)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必须实行集中供热和热计量。
建筑工程集中供热和热计量产品必须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并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