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场所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活动场所规范、有序的开展活动,提高各活动场所的责任感,自觉抵制非法活动,切实保障活动场所的财产安全和广大信众的人身安全,为我市建立一个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各协会团体、场所负责人及其、信众等要加
强事务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学习,做到爱国爱教、遵纪守法。
2.依法依规进行活动,制止非法传道、传教、遏制
,抵御。
3.组织和场所要教育教职人员、信众
不得自诋本教、乱贬他教、言语悖逆、破坏和睦,应当尊重不信教公民和信仰不同教种、不同教派的公民,形成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4.严禁各场所商业化,非资本场所。
5.健全机构,落实责任。认真执行安全法规、条例、规
章,完善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