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劳动关系调解仲裁室年度述职报告
2016年以来,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按照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龙头,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及部门配套规章和地方规章为主体的劳动争议处理法律体系依法仲裁,使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达到了制度化、规范化,走上了重在源头、重在基础、重在调解的运行轨道。现就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概况
(一)机构建设情况
今年是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
首先,2016年3月份,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隆重成立。这一实体化仲裁院的成立标志着我县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事业进入了一个更加规范、更加成熟的崭新阶段;
其次,得益于局领导及办公室领导的高度重视,一个宏伟壮观、庄严肃穆的仲裁庭隆重竣工并投入使用。这个仲裁庭的创立,标志着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