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市人民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孝法制发〔2016〕6号)要求,(...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成立市人民行政复议,(...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制办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工作部署情况;副市长依法履行行政复议案件审批职责。
(二)行政复议基础建设夯实。
1、行政复议机构建立健全。在施行行政复议试点工作后,(...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设在法制办,(...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能,(...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并承担市人民行政复议的日常工作。
2、行政复议场所设置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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