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由区法制办牵头组织各有关单位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今年的清理工作分两个部分同步进行,于8月份至10月份集中开展,一是根据上海市人民办公厅《关于本市开展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即时清理,二是根据有关清理规定开展定期清理。根据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由起草部门对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建议后报送区法制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即时清理工作情况
今年的即时清理按照上海市人民办公厅2016年8月2日下发的《关于本市开展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共338件),根据《上海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即时清理规定》的分工要求,对宣布失效的文件涉及到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清理范围是2016年7月31日前本区实施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区制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