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两办印发《在全市开展工作作风和机关效能集中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审计部门作风建设,紧紧围绕市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令和审计系统新颁发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严厉整治机关不良工作作风,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职权运行,促进审计系统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履职能力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服务水平明显改进。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审计局工作作风和机关效能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局长广仁担任,副组长由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下设督查组,由监察室、办公室、综合法规科、总支组成,监察室主任邓勇军担任主任。
三、整治对象
局机关在职在岗干部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