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
节水型单位考核自评报告
市节水办:
根据《水利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省水利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市水利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计划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严格《省节水型公共机构考核标准》进行了认真自查自评,自评得分95分。现将评查情况报告下如:
一、节水技术标准(40分)
1、水计量率(8分)
我单位用水单位水计量率为100%,无次级用水单位,应得8分。
2、节水器具普及率(8分)
我单位没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和用水设备,所有用水器具均为节水器具,应得8分。
3、人均用水量(8分)
我单位2013年全年用水量为1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