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县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
指导意见
为加快推进公共服务进镇村,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根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办发〔2012〕2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推进我县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以下简称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全体会议精神为指引,以加快建设法治、服务、创新、廉洁为目标,整合部门资源,统一建设村三级政务服务平台,高效便捷办理相关行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推进便民服务向基层延伸,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目标任务
加快推进村三级硬件平台与网络平台建设,按照应进尽进的原则,将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关联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乡镇便民服务大厅、村(社区)便民服务室集中办理,在2016年年底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