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开发局2016年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州法制办:
按照《州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州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6〕71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云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目录制度,切实把事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严把审查标准、规范审查流程,注重审查质量,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是严格按照州法制办《关于将州人民及其办公室和州级部门现行规范性文件交办清理的通知》精神,逐条《州人民办公室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清理任务分解表》,认真填报《州人民及其办公室现行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经严格审查,州人民下发了《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