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土地执法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联席会议由镇和国土分局、纪委监察、派出所、司法所、村建站、财政所、农技服务中心、水利站、供电所等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召集人由镇人大主席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办公室主任由镇主任担任。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报联席会议召集人批准。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通报各成员单位在涉及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中的有关情况,(...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以及拆除违法建筑的联合执法行动;研究制订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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