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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执法监管制度建立工作意见

土地执法监管制度建立工作意见

时间:2015-8-10 8:28:5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建立土地执法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一)联席会议的组成。联席会议由镇和国土分局、纪委监察、派出所、司法所、村建站、财政所、农技服务中心、水利站、供电所等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召集人由镇人大主席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负责联席会议信息通报、会议决定事项督办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主任担任。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需要临时召开时由召集人决定或由成员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报联席会议召集人批准。(二)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通报各成员单位在涉及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中的有关情况,包括全镇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上级督办案件查处情况、土地执法专项检查情况、镇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情况和监察、国土、派出所、司法等部门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执行情况;协调、督促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移送、查处工作;组织、部署在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及区域改造用地范围内滥占耕地建设的查处,以及拆除违法建筑的联合执法行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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